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森林防火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 委托对 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森林防火设备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编号 : YZCZ ( 2015 ) 17 号
二、 项目名称: 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森林防火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
1 、基本情况:森林防火设备包括望远镜12台、割草机20台、铁锹500把、二号工具300把、汽油锯3台、宣传旗3000面。
2 、 招标范围: 设备的供应、运输、组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 商务、技术、 质量标准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 、获取时间:
获取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股。
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3) 供应商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件及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 加盖公章的A4纸资料两套 。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投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3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参加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认定为准。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 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
地 址:晋禹路 15 号
联 系 人: 吴 波 联系电话: 13834884950
2 、 采购代理机构: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57---4928613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单位 | 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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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吴 波 |
联系电话 | 13834884950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翼城县林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