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多重微生物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多重微生物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XZB-20161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江欧锋、0591-870655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美英、0591-872782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3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是否 进口 |
1 | 1-1 | 多重微生物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 1项 | 85万元 | 17000元 | 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且有效年检合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且有效期合格);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8.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10.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1.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8:30至2016年08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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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江欧锋 |
联系电话 | 0591-87065570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