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漯河市召陵区201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结余资金项目已由漯发改农经[2016]1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结余资金及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业主为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银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201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结余资金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召陵区的姬石镇、邓襄镇、万金镇、召陵镇、老窝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处延伸工程,建设加压泵站工程3处,增建水源工程1处,供水站迁建1处,更新消毒设备3处,配备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1处。共建设管理房224.40平方米,新打300米深机井5眼,配200QJ40-104/8潜水泵10台(5用5备),20吨压力罐4套,变频柜4套,避雷设施4套,消毒设备8套,便携式水质监测设备1套,铺设PE、PPR塑料10946m,完成土方4013立方米,混凝土1立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凿井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7)企业需在河南省水利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3.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投标单位及委托人信用信息网上公示,第3款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于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5日(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到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进行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517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银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纬一路与骏马路交叉口天基财富广场1号楼26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03959466
行政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
电话:0395-5612027
邮箱:lhjgk@hnsl.gov.cn
招标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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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谢先生 |
联系电话 | 0395-355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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