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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家分光光度计和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获批

行业聚焦点 2013年07月15日 15:51:43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15524
摘要  导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和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的通知发布。即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分光光度计、色谱仪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时,应当委托上述实验室进行型式评价。

  导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和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的通知发布。即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分光光度计、色谱仪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时,应当委托上述实验室进行型式评价。
  

  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
  
  和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的通知
  
  国质检量函〔2013〕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998号)要求,经考核合格,现授权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为“国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国家色谱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授权项目、证书编号、专用章编号见附件)。
  
  即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分光光度计、色谱仪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时,应当委托上述实验室进行型式评价。
  
国家质检总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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