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网 行业聚焦点】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关于做强中国装备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加快推进首台(套)推广应用,根据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现状,工信部制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第二版)》,于10月29日起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工信部装〔2015〕63号)同时废止。
2015年8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表明,继年初确定我国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后,工作正有序进行中。仪表作为重大技术装备范围内的产品技术,部分行业企业有望通过“首台(套)”政策实现真正的产品国产化,甚至走出。
此次修改版的问世,预示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中的重大技术装备指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建有着重要影响,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有积极带动作用的装备产品。
此次修改版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打造成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的,拥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的特征。解决“首台套”的是阻碍技术产品推广的首要绊脚石问题。如今多数国产化仪表产品均有代替进口的实力,但却仍然需要“首台套”的认可,这已经是仪表行业达成的共识。随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不断完善,相信国产化仪表能迎来自己的春天。
(感谢工业和信息部、中国工业报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