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预算20万,环境监测总站采购固定排放源温室气体便携式监测设备

仪表产业 2022年04月19日 10:37:52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9482
摘要4月1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固定排放源温室气体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公告,项目预算总金额20万元。

  【仪表网 仪表产业4月1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固定排放源温室气体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公告,项目预算总金额20万元。详细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固定排放源温室气体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
 
  二、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固定排放源温室气体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需求》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20万元。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熟悉温室气体现场监测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温室气体监测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请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含经费预算)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光盘形式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固定排放源温室气体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五)纸质版申请文件及光盘需于2022年4月25日中午12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ry@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固定排放源温室气体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六、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
 
  (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计划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相关资料下载:

项目需求等4个文件.rar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