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生态环境部气体流量最高计量标准装置通过复查考核

产业报道 2023年03月23日 10:02:44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1641
摘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9年4月建成生态环境部部门气体流量最高计量标准装置。

  【仪表网 产业报道】为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关于“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明确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9年4月建成生态环境部部门气体流量最高计量标准装置(2019国量标环境证字第003号),保障了包括环境空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在内的气体流量监测数据的量值准确、统一。
 
  自建标以来,监测总站累计向各区域质控中心、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网运维公司/检查公司等出具6500余份气体流量校准证书,溯源至总站最高计量标准的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网运维公司/检查公司的气体流量计作为传递标准开展逐级传递,确保气体流量量值的统一、准确,最终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计量溯源性。
  生态环境部气体流量最高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期满,按照《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要求,监测总站在证书到期前申请复查考核,顺利通过复查考核与专家评审,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新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
 
  监测总站目前已建立生态环境部臭氧最高计量标准装置(2017国量标环境证字第001号)、气体流量最高计量标准装置(2019国量标环境证字第003号)、PM2.5质量浓度计量标准装置(2020国量标环境证字第004号)、温度/湿度计量标准装置(2022国量标环境证字第006号)、PM2.5切割效率测试装置,均已开展计量校准业务化工作。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