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行业聚焦点 2009年04月20日 09:24:10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4464
摘要

沪科(2009)第1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和鼓励管理单位积极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和《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包括:1、以本市或区县财政全额或者部分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所在管理单位;2、其他申报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的管理单位。
  其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指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共享服务”指管理单位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由其他单位、个人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不包括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大批量验货等。
  二、评估内容
  对管理单位在2008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可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情况,共享管理制度与条件保障等情况。
  三、评估与奖励程序
  1、申报材料
  管理单位通过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申报书》(见附件),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双面印刷)并加盖公章。
  2、初评
  各主管部门组织核实所辖管理单位的填报材料,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对管理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情况进行排序。
  3、复评
  各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初评排名前15%和后15%的管理单位进行复评。复评方式为: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为共享服务相关原始记录和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运行情况等。
  主管部门结合初评和复评情况,确定评估结果(分为、良好、一般),其中名额不超过参加评估的管理单位数量的10%。
  4、评估结果与奖励申请
  在本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中,评估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管理单位,可申请共享服务奖励;评估为的管理单位列入上海市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5、奖励方案确定
  市科委依据评估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管理单位《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申报书》,组织评议,确定奖励方案。
  管理单位共享服务奖励经费,将根据管理单位通过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基本信息且服务记录备案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工作量确定。奖励金额依据每单台(套)仪器对外服务次数、机时数、样品数、服务收入、社会效益等核定。
  四、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09年4月24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8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5月4日至5月8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书面申报材料送达: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邮编:200235),联系人:沐宏联系电话:54065097
  在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若需要开展操作培训和相关咨询,可与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800-820-5114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申报书》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