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公共安全 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征求意见

行业标准 2023年08月07日 08:58:54来源:仪表网 33960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安全用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技术要求、标志、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确立了检验规则。

  【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福建美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 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安全 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注:买仪表,卖仪表就上仪表网! 看资讯、查订单…一站式全搞定!)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安全用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技术要求、标志、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确立了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需进行防爆安全检查的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的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是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此类设备的基本依据。
 
  工作环境:
 
  装置各组件应在下述环境下正常工作而不致引起外观和机械结构以及基本性能受损。
 
  a) 环境温度范围:-10℃~55℃;
 
  b) 相对湿度范围:≤93%(不结露)。
 
  贮存环境:
 
  装置各组件应在-20℃~70℃环境下贮存后正常工作,不致引起外观和机械结构以及基本性能受损。
 
  振动、冲击、跌落:
 
  装置各组件在非工作状态时,应能承受下述环境后正常工作而不致引起外观和机械结构以及基本性能受损:
 
  a) 机械振动:频率范围:10 Hz~55 Hz~10 Hz(正弦波),速率:1oct/min,振幅: 0.35mm,扫频耐久循环数:5 次,定频耐久时间:10min±0.5min,振动方向:X、Y、Z 三个轴向;
 
  b) 冲击: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续时间:11ms,半正弦波,冲击方向:6 个轴向,冲击次数:每轴向3次;
 
  a) 自由跌落:非包装状态,水泥、瓷砖地面或金属板面,自由跌落高度0.5m,垂直跌落2次。
 
  试验条件:
 
  装置在进行试验前应设定好各项参数,试验过程中不得更改任何参数。
 
  除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外,所有试验均在下述环境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15℃~35 ℃;
 
  b) 相对湿度:45%~85%;
 
  c)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试验气体:
 
  检验试验用样品气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优先选择符合浓度要求的气体标准物质;
 
  b)试验前检查气体标准物质证书,确认气体组分名称、浓度标准值、相对扩散不确定度、定值日期、有效期限并确认其标准物质样品编号和标准物质认定证书编号;
 
  c)有市售气体标准物质但浓度高于检验试验用样品浓度要求的,按照5.2.2的要求制备检验试验用标准气体;
 
  d)无市售气体标准物质的,按照5.2.3的要求制备检验试验用标准气体。
 
  检验分类:
 
  1.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生产设备和管理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长期(一年以上)停产后恢复生产;
 
  d)交收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
 
  e)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结构依法提出要求或合同规定等。
 
  1.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分为四组:
 
  a)a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
 
  b)b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
 
  c)c组检验(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
 
  d)d组检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质量一致性检验;
 
  所有装置在出厂交付使用前都应逐台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
 
  详情请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征求意见稿.pdf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