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无锡PM2.5浓度平均值成江苏低

行业上下游 2012年03月31日 12:00:36来源:搜狐焦点网 10118
摘要导读:昨天,PM2.5实时监测数据在江苏省环保厅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市民在家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能看到包括无锡旺庄监测点在内的17个监测点情况。从昨天首日在线监测的情况看,无锡PM2.5的24小时浓度平均值全省低。环保专家呼吁大家都能少开车、少放鞭炮,提倡简单节约、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导读:昨天,PM2.5实时监测数据在江苏省环保厅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市民在家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能看到包括无锡旺庄监测点在内的17个监测点情况。从昨天首日在线监测的情况看,无锡PM2.5的24小时浓度平均值全省低。环保专家呼吁大家都能少开车、少放鞭炮,提倡简单节约、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昨天,PM2.5实时监测数据在江苏省环保厅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市民在家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能看到包括无锡旺庄监测点在内的17个监测点情况。从昨天首日在线监测的情况看,无锡PM2.5的24小时浓度平均值全省低。
  
  对比:PM2.5日均浓度无锡低
  
  昨天下午14时28分,记者登陆http://www.jshb.gov.cn/jshbw/,在网站首页上有一个名称为“江苏省城市空气PM2.5等试运行监测数据公布”的移动窗口。点击该网口,界面上显示,评判各地空气质量指标除了原有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三项外,还添加了PM2.5、一氧化碳、臭氧1小时和臭氧8小时四个新的指标。以前国内一直把PM10(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作为监测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从PM10到PM2.5,说明国家对环境空气的标准更加严格了,这样更能反映空气质量的真实情况。”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表示。
  
  只要将鼠标移到某个监测点或地图上的点位标识,就可以查看当前点位近1小时PM2.5浓度和近24小时的浓度。记者仔细对比南京、苏州、无锡、镇江、常州这5个纳入在线监测的城市之后得知,不管是近1小时还是24小时平均值,无锡的PM2.5浓度都是低的。前者浓度镇江高,为134微克/立方米,为无锡24微克/立方米的5.58倍。后者浓度高为南京的中华门监测点的141微克/立方米,是无锡61微克/立方米的2.3倍。
  
  评价:天空晴朗有利于污染物扩散
  
  “1小时平均浓度也叫时平均值,只代表着某一个时段内的PM2.5水平,其上下浮动也是比较大的。但是按照通行惯例,评价一天的空气质量情况应以24小时的平均浓度值为基准,也就是24小时浓度。”
  
  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监测分析仪能够24小时自动监测空气中PM2.5微粒的含量,监测数据按半小时、1小时、8小时、12小时、24小时的顺序显示在屏幕上,并自动储存数据。工作人员只需对分析仪每天PM2.5监测所得数据进行分析,便可得出监测点的PM2.5浓度数值,然后将这一数据及时上报至省环保厅。
  
  前几天,无锡市区天空晴朗,市民也在等待中迎来了久违的阳光,非常有利于空气中的污染物扩散。尤其是开春以来,雨水较为充足。一旦放晴,天空也特别清爽。不过,工作人员也表示,由于无锡市区现在只有旺庄、曹张新村两个监测点,并不能代表全市水平。而且由于国家尚未出台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指标的监测技术规范及质量控制要求,不管是省环保厅还是无锡环保部门每天公布的数据只是一个监测结果,还不好作好与不好的评价。
  
  规划:年内市区6个国控点再升级
  
  据悉,为了让PM2.5监测数据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无锡市域的空气质量状况,无锡市区8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站点中,除曹张新村和旺庄外,其余的育红小学、大学城、漆塘、东亭、堰桥、市北中学这6个点国控点目前尚不具备监测PM2.5的能力。环保局相关人士透露,今年年底,这6个国控点也将一一配备相关监测设备进行技术升级。也就是说,上述8个国控点年底前力争全部具备监测PM2.5的能力,也为今后无锡有针对性地进行污染源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社会公众不仅仅是无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主体,更是参与主体。”环保专家表示,PM2.5的主要来源包括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汽车尾气、扬尘等,但也与每位社会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以放鞭炮为例,今年年初五“接财神”那天,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指标在局部区域瞬间蹿高,因此呼吁大家都能少开车、少放鞭炮,提倡简单节约、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