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重启台前幕后
历经一年零七个月,中国打造出一份“中国特色”《核安全规划》,其中隐含了什么样的决策逻辑和各方势力博弈?又会对中国核电业的发展方向产生何种影响?
“我非常伤心,也很难过,发展核电的速度与规模,显然不是国家的头等大事,甚至都不是有关部委的头等大事。要不然就很难解释,为什么福岛核事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我们已经获批的项目还迟迟不能复工,更没有新项目获批。”
10月24日早晨,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下称中广核)前副总经理、国内核电安全专家濮继龙在个人微博中写下了上面的话。
当晚,央视《新闻联播》报道,10月24日上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讨论并通过了《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下称《中长期发展规划》)。
此前的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核安全规划》),三份文件一起构成了中国核电重启的先决条件。
至此,在历经一年零七个月的停顿之后,中国核电建设终于重启。此间,几乎每隔一个月,就有核电领域的各路专家在媒体撰文,疾呼核电尽快重启。
其中《核安全规划》几经易稿,反复讨论,划定了未来中国核电的安全标准,给出了在运核电站的整改时间表,并对《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产生了影响。
一年零七个月中,中国核工业集团(下称中核)、中广核和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下称国家核电)这三大核电集团,为在未来中国核电发展版图中占据有利位置,反复博弈,试图对《核安全规划》的内容施加影响。
记者采访了多位《核安全规划》的起草者,试图还原这份规划中国核安全的纲领性文件的出台过程及其对核电重启的影响。
三重规划
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鉴于日本福岛核事故教训,国务院决定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如此一来,编制《核安全规划》成了业界头等大事。彼时外界才注意到,中国并无特别针对核安全的纲领性文件,甚至出现了批评中国核电无安全要求、“空转”30年的声音。
事实上,要编制一份专门针对核安全的规划,在世界范围内尚无先例。中国核电安全规划虽不存在,但几乎所有涉及核电的国内文件中,均在显要位置花大量篇幅论证安全的重要性。
彼时,多数参与《核安全规划》起草的核电安全专家在接到任务时,也并不清楚这份规划究竟该包括哪些内容。
这份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划文件,与《核电中长期规划2012-2020》密不可分。2007年,国家发改委曾发布过一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其中提出,到2020年中国大陆地区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
此后,新的核电项目不断被批准,中国核电装机目标也不断被刷新。在福岛核事故之前,业界普遍的看法是到“十三五”末,这一数字将达到8000万千瓦。更激进者,则希望超越1亿千瓦。
记者获悉,2010年国家能源局曾上报过一份规模为8000万千瓦的核电发展规划,分管核电的中央领导看后认为规模太大,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但国家能源局坚持认为,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核电无论在经济性、环保性还是可靠性上,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