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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大环境监测站投入

2012年11月07日 13:48:03来源:环境监测 21787
摘要  江苏省政府提出,切实把落实5年目标和完成年度任务结合起来,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减排通报结合起来,狠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制定“6个100%”和“两个大幅度提高”目标
  
  江苏省政府提出,切实把落实5年目标和完成年度任务结合起来,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减排通报结合起来,狠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江苏省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纳入《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2012年初,江苏省环保厅提出了实现“6个100%”和“两个大幅度提高”的工作目标,即监控中心建设和验收率、国控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验收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率、相关人员培训率、自动监测数据的使用率均达到100%,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使用率、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成率有大幅度提高。
  
  江苏省环保厅成立了由监测、监察、总量等各相关处室组成的总量减排核查组,定期对各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现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增加投入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标准化站建设是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江苏省环保厅在全面调研摸底基础上,针对全省环境监测站建设达到新标准与验收制定了工作计划,初步确定了全省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的时间表,要求各地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与达标验收工作。
  
  同时,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专门制定了《江苏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技术审查办法》,并于今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分3批次对28家监测站集中组织开展了标准化站达标验收技术审查工作。
  
  这一技术审查以国家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为基本依据,以各地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主线,从技术角度系统检查各地人员、用房、经费、设备、能力水平和质量管理等与工作任务的匹配性和适应性。
  
  2011年,江苏省已有15家环境监测站通过了标准化建设的达标验收,目前已有30家通过了技术审查。
  
  在资金投入方面,江苏省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减排监测体系投入机制,省财政专门设立了每年两亿元的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根据环境绩效对重点减排工程给予补助奖励。
  
  加强监督性监测,强化数据有效性审核
  
  通过多年努力,江苏省形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工作由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监测、监察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根据规定,3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工作由江苏省环保厅负责,其他国控重点源的监督考核以及合格标志发放管理由当地市、县环保局负责。
  
  监测数据按季度上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经汇总、审核后,及时编写监督监测报告并上报,江苏省环保厅同时将监督监测情况发布到“江苏环保”网站,接受公众监督。
  
  江苏省还强化了质量核查和质控抽测。省级监测部门共分两次各对10%以上的国控重点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及质控抽测工作。2011年,抽测企业数达到213家,抽测率达到20.3%。
  
  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代表性,提高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利用效能,江苏省结合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上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2011年全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审核要求》,从实验室分析、数据录入和报告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加强有效数据应用,积极发挥环境管理效能
  
  监测到的数据到底有何作用?用在了哪里?长期以来,江苏省高度重视自动监测数据的使用,使之成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
  
  一是用于环境执法。江苏省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一旦发现自动监控数据异常,立即查明原因,发现涉嫌违法的,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取证。同时,江苏还使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中超标率的统计对各地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系数进行校核。
  
  二是用于排污收费。江苏省环境监察机构坚持“以用促建、以用促管”,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排污费核定征收中的使用。太湖流域正逐步将自动监控仪器的有效数据作为核定国控重点水污染源排污费的主要依据,并加强对自动监控数据使用情况的考评。
  
  三是用于减排总量和排污量核定。江苏省要求,全省列入减排计划并通过有效性审核的国控企业污染源均使用经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测算减排量,减排项目台账中采用全年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削减量统计支撑依据。在太湖流域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中,江苏用自动监控数据和监督监测数据同时核定排污量,自动监测数据权重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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