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启动

行业聚焦点 2013年03月06日 09:10:26来源:cima.org.cn 22311
摘要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发出《关于推荐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到,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详见基金委网站);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发出《关于推荐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到,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详见基金委网站);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动我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工作,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专项)。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立项建议由有关部门组织推荐。
  
  附通知:
  

  关于推荐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的通知
  
  教技司[2013]43号
  
  各直属高校: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工作安排,为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2013年重大仪器专项研制项目的申请分为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种方式。其中,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详见基金委网站);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2.该专项重点支持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和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以及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不支持测试类和平台类研制项目。
  
  二、推荐原则
  
  1.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各高校应严格把关,推荐具有明显竞争力和前期培育基础好的项目。我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到基金委。
  
  2.请各高校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和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做好分类培育和组织工作,同一项目不能分渠道同时推荐。对于不能按照要求推荐的高校,将在今后申报中减少推荐指标。
  
  三、材料报送
  
  1.项目推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组织,仔细阅读“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准确把握项目定位,按照相关要求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
  
  2.项目推荐高校请于3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均为原件)和推荐项目清单一并函报我司基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jsjcc@moe.edu.cn。材料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安平邹晖
  
  联系电话:010-66096301,66096519
  
  教育部科技司
  
  2013年2月4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