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强制化或将催生10亿元市场需求

数读市场 2013年04月08日 13:34:19来源:OFweek仪器仪表网 20847
摘要导读:近日,北京、上海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并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挥发性的检测项目。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强制化或可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或将受益。

  导读:近日,北京、上海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并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挥发性的检测项目。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强制化或可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或将受益。
  
  近日,北京、上海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并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挥发性的检测项目。
  
  据了解,环保部曾于2011年10月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27630-2011),对车内空气中八种有害挥发性化合物浓度做出详细要求。该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是企业自愿性检测需求。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VOC检测市场规模为12亿元,将会催生超10亿元的检测需求。
  
  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现有检测服务为企业自愿性需求
  
  环保部于2007年颁布《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400-2007),涉及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2011年10月,环保部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对相关挥发性物质浓度要求不尽相同。
  
  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VOC检测市场规模为12亿元: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乘用车产量为1552万辆,我们假定未来每年乘用车产量为1600万辆,假定车辆抽检比例为0.5%,单辆汽车采样费用为10000元,分析费用为5000元,则检测市场规模为12亿元。
  
  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或将受益
  
  汽车VOC检测主要分为采样和分析两大块。采样是将受检车辆置于恒温恒湿环境测试舱中,对不易吸化合物可通过与衍生化试剂(如DNPH)反应进行化学衍生。苯系化合物物理采样后可用气相色谱质联用议(GC-MS)进行分析;醛酮类化合物与DNPH液相色谱(HPLC)进行分析。
  
  如果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则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将有望受益。
  
  华测检测:汽车VOC实验室受到广泛认可
  
  华测检测目前已开展汽车VOC实验室提供车内VOC测试、汽车部件VOC测试和汽车材料VOC测试服务。
  
  公司于2008年受邀参加《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试方法》国标工作组,是一家参与该公司汽车VOC实验室受到国内外汽车制造商认可,包括GM、FORD、VOLVO、VOLKSWAGEN、TOYOTA、上汽、奇瑞、吉利等。
  
  聚光科技:GC-MS产品或可用于汽车VOC分析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将在汽车VOC检测。聚光科技目前GC-MS产品主要包括Mars-400系列和Mars-6100GC-MS系列产品。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