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企业标准《基于微功率无线通信的数据传输协议》通过审查

标准共享圈 2013年09月15日 20:22:10来源:国家电网计量中心 14841
摘要  导读:9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国网计量中心牵头编制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4部分:基于微功率无线通信的数据传输协议》进行了审查。标准的应用是保障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可靠运行,降低公司物资采购成本,提高营销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导读:9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国网计量中心牵头编制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4部分:基于微功率无线通信的数据传输协议》进行了审查。标准的应用是保障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可靠运行,降低公司物资采购成本,提高营销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9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国网计量中心牵头编制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4部分:基于微功率无线通信的数据传输协议》进行了审查。
  
  会上,起草工作组对标准编制背景、编制过程、条款说明、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对各项条款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标准内容全面,符合标准审查的有关要求。标准统一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微功率无线通信的物理层、MAC层、网络层和应用层协议,为微功率无线通信设备的互联、互通、互换奠定了技术基础,专家组一致通过了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4部分:基于微功率无线通信的数据传输协议》是公司下达的2013年度企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由国网计量中心牵头承担。标准编制采用了国内外技术分析、标准比对、模拟仿真、实验室测试、现场典型环境验证等技术路线和方法,标准编制过程中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并通过了由公司系统、科研单位、制造企业组成专家组的技术论证。标准的应用是保障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可靠运行,降低公司物资采购成本,提高营销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延伸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