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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网有望向第三方开放 管道建设正提速

行业上下游 2013年12月06日 11:06:16来源:仪表网 13314
摘要据悉,由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有望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意见稿提出,当油气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时,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提供输送、储存服务。

  导读:据悉,由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有望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意见稿提出,当油气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时,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提供输送、储存服务。
  
  仪表网讯   从12月5日举办的“2013中国煤制气市场与技术论坛”上获悉,由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有望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意见稿提出,当油气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时,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提供输送、储存服务。
  
  据了解,在煤制气项目纷纷获得路条的背景下,我国煤制气管道建设亦在提速,目前国内已建成三条,未来还将在新疆、内蒙古、甘肃、大同等地继续建设。
  
  管网破垄断破冰
  
  近日来,关于石油天然气管网分拆、成立独立国家管网公司的传闻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有业内人士透露,对于打破油气管道垄断,该意见稿应该比成立国家管网公司更具操作性。
  
  意见稿提出,上下游用户有权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或市场需求与消费量预测情况,以及油气管网设施规划、建设与使用现状,合理向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提出开放申请;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管网运营企业要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意见,不同意接入的要说明理由。
  
  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应根据一定排序,即按现有输送(储存)合同用户,国家政策规定的优先类、鼓励类用户,申请、签订输送(储存)在先的新增用户进行排序,无歧视地对第三方开放管道设施。
  
  此外,意见稿鼓励以自行协商或委托代理等方式由分属不同市场主体的上游用户向下游用户直接销售油气,并由上下游用户与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签订三方合同或协议。
  
  对于有争议的开放项目,上下游用户可在收到答复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提请能源局相应监管机构审核,监管机构根据审核情况出具监管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将促使分销商跨过石油央企,直接与中小煤层气、煤制气和页岩气生产商接洽,磋商长期供气协议,从而推动国内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尽早形成。
  
  不过,由于前提是“当油气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而目前国内气荒、油荒时有发生,为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找借口留有余地,因此意见稿还需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煤制气管道建设提速
  
  在油气管网进一步放开以及煤制气项目纷纷获得路条的刺激下,我国的煤制气管道建设亦在提速。
  
  据中石油规划总院工程师蒲明介绍,目前我国已建成的煤制气管道共三条:一是西三线伊宁-霍尔果斯煤制气天然气支干线,全长70公里,设计输量300亿方/年,2013年8月方煤制气通过该管道进入西二线;二是克旗煤制气外输管道,设计输量1200万方/日,计划今年年底投产;三是阜新煤制气外输管道,全长110公里,设计输量1200万方/日,今年10月贯通,但尚未投产。
  
  据了解,未来我国还可能在新疆、内蒙古、甘肃及山西大同等地发展煤制气外输管道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新疆、内蒙古、甘肃、山西等省规划了一大批煤制气项目,总规模约2000亿方/年。其中,新疆和内蒙古的规划产能占总产能的80%。目前各地煤制气项目中,已获核准的有4项,总产能规模151亿立方,取得路条的有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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