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江苏实施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

标准共享圈 2014年12月26日 11:18:09来源:仪表网 7223
摘要江苏实施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

  【仪表网 标准共享圈】日前,从江苏省检验检疫局召开的“江苏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企业实施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政策实施后,将打破以往各地各自独立的检验检疫辖区管理和地区限制,缩短检验检疫时间,降低物流成本,实现企业对外贸易更加便利。
  


 
    江苏省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以“通报通检通放”为目标。“三通”指的是通报、通检、通放。进出口企业可以向省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同时选择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工作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进口货物,在口岸局报检的,口岸局直接分单到目的地局检验检疫,在目的地局报检的,目的地局直接向报关地海关发送电子通关信息,并实施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完成检验检疫后,企业可在省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证放行。“四统一”,指实现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联动执法、统一决策维护。
  
  无锡市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无论外贸公司在何地,出口商品必须在产地报检,检验合格后,再持检验合格单去出口港换证出口,“区域一体化”新机制实施后,企业可以在省内任意一地的国检单位进行报检,并取消了换证环节,将由国检部门自行安排检验,并通过后台系统将结果传送给港口,不再需要企业去商品产地报检和去港口换证。以无锡市一家从南京关出口玩具的企业为例,以往每次都要专人到产地报检,再去南京换证查验,费时费力,新机制施行后只需在无锡当地办理报检,效率将大大提高。
  
  据悉,享受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的企业和货物还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企业信用等级B级以上(包括B级);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货物必须满足出口货物生产地、出境口岸均在本区域内;进口货物进境口岸、目的地均在本区域内,以集装箱装载,并以原集装箱运输至目的。
  
  据了解,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对产品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进境货物中的活动物、大宗散货、废物原料,以及出境货物中的危险品、散装货物,不享受此项政策便利。
  
  贸易更便利
  
  江苏苏北的连云港、徐州、盐城、淮安、宿迁五市,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一直处于“洼地”。江苏检验检疫局在苏北五市启动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实施“通报通检通放”新机制。苏北五市区域内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诚信信用等级B类以上的报检企业或者其代理,可以在苏北五市区域内自主选择报检地、检验检疫地和签证放行地。
  
  以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和稽查联动为主要内容的“通报通检通放”机制,打破了五地各自独立的检验检疫辖区管理和地域限制,通过无纸化申报、电子化放行,简化检验检疫流程,缩短检验检疫时间,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对外贸易更加便利。
  
  今年上半年,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又投入资金16亿元。该公司董事长吴培服介绍,他们正好赶上实施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的头班车。现在他们选择了目的地报检、目的地检验检疫的直通方式检验进口设备,不仅每批设备可缩短港口滞留时间1天至2天,每个集装箱还可节约数百元的滞港费、掏箱费等。
  
  五局成一体
  
  创建新机制、改革旧模式,必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再造业务流程、打破区域限制,实现苏北五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成为摆在江苏检验检疫人面前的新课题。
  
  “为确保新机制顺利推进,实现区域合作顺畅,质量风险可控,责任分工明确,监管效能提升。连云港局受江苏局委托,正在牵头制定具体工作规范,力争让区域一体化更具操作性,实现‘五局一盘棋’。”连云港局检务处副处长王润玮说。
  
  江苏局在实施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的同时,更注重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五地区域执法监管实施联合联动:对违法违规或异常事件实施快速反应;严厉打击逃漏检等违法行为;对区域内进出口货物,按照风险等级选择“通报通检通放”相应模式,对不同监管对象和产品实行基于合格评定的多种放行模式,确保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风险可控;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并且风险程度较高的进口活动物、大宗散装货物、废物原料、出口散装货物等,要在口岸检验检疫,确保口岸安全。
  
  据统计,江苏局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实施以来,苏北五市已经有70%的企业、90%的业务受益。“在苏北五市实施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不仅仅是通过港口,带动江苏外贸洼地经济发展。更重要的,这为江苏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理念、新的思考,由此将引发一场新形势下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革命。”江苏局主要负责人强调。
  
  另外,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了《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外,长三角区域内采取直通放行模式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并按一定比例接受口岸查验。进口货物,可以实施“通报、通检、通放”的一体化模式,进口企业可自行选择进境口岸或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查验、放行手续。预计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正式实施将在2015年年初。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