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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

仪表标准 2019年10月29日 11:35:30来源:仪表网 26016
摘要本标准可作为涂料油墨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 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推动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zhangwei@ecust.edu.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中提出: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等管理控制要求。
 
  2017年《“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提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涂料、油墨等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在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加快涂料和油墨生产企业VOCs综合治理,逐步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
 
  对于涂料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为“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限制类为“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淘汰类为“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等。
 
  对于油墨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为“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淘汰类为“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综上所述,为落实国家环境管理要求,并为当前环境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落实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满足技术发展需求,制定《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是必要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涂料油墨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引用的文件有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5463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 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本标准可作为涂料油墨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 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涂料油墨工业企业中涉及合成树脂制造的污染防治。(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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