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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原位热脱附》征求意见

仪表标准 2020年06月04日 10:18:14来源:生态环境部 27798
摘要本标准适用于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 维护的参考依据。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科技进步,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原位热脱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开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wjz@nies.org,截止时间2020年6月25日。
 
  我国土地资源短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用地功能调整,大量污染企业外迁,留下大量农药、化工等高风险工业污染场地急需修复。目前我国场地修复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但相应的土壤修复及风险管控的相关标准还相对缺乏,难于科学、系统、规范地指导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工作。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要求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建设。
 
  “土十条”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多环芳烃类有机物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原位热脱附技术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原位热脱附技术是一项新兴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自20世纪70年代起被用于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我国目前对于该项技术还缺乏相关技术标准,对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组织和实施还缺乏规范要求,难以满足修复企业及管理部门对该项技术应用和管理方面的需求。
 
  本标准规定了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 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调试、运行与维护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引用的文件有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5 爆炸性环境 第 15 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917 油污水分离装置、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T 20801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
 
  本标准为发布。本标准适用于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 维护的参考依据。(更多详细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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