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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分析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仪表标准 2021年12月02日 08:24:39来源:仪表网 23400
摘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安排,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已完成《逻辑分析仪校准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安排,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已完成《逻辑分析仪校准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了使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可操作性,特向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逻辑分析仪主要用于数字电路硬件及软件调试,它具有多数据通道与多个同步时钟的特点,可以方便分析数字电路的逻辑程序。从原理上分为逻辑信号的定时分析与逻辑信号的状态分析,由多路逻辑探头输入数据信号,以逻辑“1”、“0”显示数据状态。能以多级触发方式采集数据,可以状态列表方式或波形方式显示采集数据。
 
  逻辑分析仪的工作过程就是数据采集、存储、触发、显示的过程,由于它采用数字存储技术,可将数据采集工作和显示工作分开进行,也可同时进行,必要时,对存储的数据可以反复进行显示,以利于对问题的分析和研究。
 
  本规范归口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3所负责起草完成。
 
  本规范依据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写。本规范是对JJG 957—2015《逻辑分析仪检定规程》进行修订,与JJG 957—2015相比,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
 
  ——编写格式符合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
 
  ——检定规程修订为校准规范;
 
  ——计量特性改为计量特性和主要功能要求,校准项目包含校准和功能检查,原规程检定项目中定时分析:最小脉冲宽度、最小毛刺检测宽度,状态分析:状态时钟最高速率、状态时钟最小脉冲宽度、数据建立/保持时间窗口(Tw)改为功能检查项目;
 
  ——计量特性增加了“计量特性指标如与仪器厂家设计指标矛盾,建议以厂家设计指标为准”的说明;
 
  ——毛刺检测宽度改为最小毛刺检测宽度,由1 ns改为400 ps~4 ns;
 
  ——测量标准器直流电压源的电压最大允许误差,由±(0.1%×读数+5 mV)改为±(0.1%×标称值+5 mV);
 
  ——测量标准器设备中不再要求选用多功能适配器;
 
  ——测量标准器脉冲信号发生器的脉冲幅度最大允许误差,由±(2%×读数+20 mV)改为±(2%×标称值+20 mV);
 
  ——测量标准器脉冲发生器的最高频率,由≥2 GHz改为100 MHz~ 2 GHz;
 
  ——测量标准器脉冲发生器的频率准确度,由1×10-6改为1×(10-4~10-6);
 
  ——测量标准器脉冲发生器的最小脉宽,由≤200 ps改为180 ps~10 ns;
 
  ——测量标准器示波器的上升时间,由≤30 ps改为30 ps~2 ns;
 
  ——测量标准器示波器的幅度测量最大允差,由±2%改为±3%。
 
  校准环境条件:
 
  1. 环境温度:(23±5)℃。2. 相对湿度:≤80%。3. 供电电源:220 V±11 V,50 Hz±1 Hz。4. 其他:周围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
 
  测量标准:
 
  直流电压源
 
  1)电压范围:-10 V~+10 V;2)最大允许误差:±(0.1%×标称值+5 mV)。
 
  脉冲信号发生器
 
  1)频率:100 MHz~ 2 GHz,频率准确度:1×10-4~1×10-6;2)最小脉冲宽度:180 ps~10 ns;3)脉冲幅度:50 mV~2 V,最大允许误差:±(2%×标称值+20 mV);4)输出通道数:≥2;5)通道间延迟:0 ns~200 ns。
 
  示波器
 
  1)上升时间:30 ps~2 ns;2)时间间隔测量:0.01 ns~1 µs,最大允许误差:±(0.003%×读数+10 ps);3)幅度测量:50 mV~5 V,最大允许误差:±3%。
 
  校准结果的表达:
 
  校准后,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由封面和校准数据组成。封面由校准机构确定统一格式,校准数据按附录所列数据表格,并可根据表被校仪表的情况进行填写。证书上的信息应满足以下要求。a)标题,如“校准证书”;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d)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e)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f)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g)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h)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i)校准环境的描述;j)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k)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l)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m)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本规范适用于逻辑分析仪的校准,其他具有逻辑分析仪功能的仪器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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