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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压、智能电网等成两会热议话题

行业聚焦点 2011年03月14日 08:54:38来源:仪表网 5335
摘要

 《亮报》:2010年,国家电网公司加快推进农网低电压综合治理等民心工程,积极启动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请介绍一下衡阳电业局在农网改造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肖利琼:衡阳电业局辖4773个大电网直供村,由于历史原因,农改工作欠账多,网改率低,截至2008年上半年,全市仍有未改造村1800多个、一二期改造过但未完善村电网2400多个。
  
  我们本着优先解决关键问题的原则,即先满足未改村用电基本需求,确保“同网同价”,做到老百姓有电用、用好电。按照分期、分批改造步骤,优先改造未改村,然后逐步完善已改村(包括一二期已改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不足等问题。
  
  为使项目安排合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我局创造性地提出农网改造“三优先”的工作准则,即:符合上级农改政策要求和思路的优先安排;当地政府和农民迫切需要并积极配合没有阻工现象的优先安排;能按时完成进度并保证安全和工程质量的优先安排。
  
  “十二五”期间,衡阳电业局将大力实施农配网改造升级工程,以“分步走”为战略部署,以“三优先”统筹合理分期、分批安排项目,2012年实现未改村“清零”,并对部分负荷增长较快的一二期已改村进行完善,201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衡阳农村电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
  
  电动汽车
  
  “十二五”期间,国家还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应用,如何建成完善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网络,成为两会热议话题之一。
  
  《亮报》:智能用电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在服务智能用电楼宇、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方面,国家电网公司将要开展哪些工作?
  
  苏胜新:国家全力支持纯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预计到2030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6000万辆。
  
  2011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建成173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和9211个交流充电桩。扩大充换电设施覆盖范围,开展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跨城际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北京、杭州、天津、合肥、南昌等城市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另外,还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以获得电动汽车应用及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的各种政策,助力我国电动汽车的良性发展,确保电动汽车用户充换电的方便快捷,并享受到的供电服务。
  
  《亮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在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上有哪些措施?
  
  燕福龙: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投入资金2亿多元,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站7座、交流充电桩315个,与各政府签订了有关框架协议,积极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十二五”期间,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将按照“换电为主,插充为辅,集中充电,统一配送”原则,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新建充换电站60座,交流充电桩4000个。
  
  传统配电网在供电能力、谐波控制等方面都无法满足需求。只有建设智能电网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采用以更换电池为主的运作模式,利用低谷用电时段集中充电,才能大限度消纳风电等新能源,平抑电网负荷峰谷波动,更好地服务电动汽车发展。
  
  《亮报》:长春是全国大的汽车产业基地,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给这座“车城”带来了勃勃生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在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和服务上有哪些投入,以保障相关产业的发展?
  
  张羡崇:应该说每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名片,长春的城市名片无疑是汽车。这既来源于这座城市老工业基地的辉煌历史,也承载着这座城市厚重的现实。而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无疑推动着这座城市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加快充电网络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发展。充分利用我省汽车产业及试点城市政策的优势,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建设。
  
  到“十二五”末,吉林公司将建成充换电站40座,充电桩7500个;基于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系统和物联网技术,提出切实可行的充电设施运营模式;成立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公司,规范充电服务及充电设施管理;建成电动汽车应用示范区,初步建成城际间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提高充电设施及动力电池性能的试验和检测手段,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专业人才队伍。
  
  供电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客户对供电服务的要求日趋提高。近年来,供电企业切实注重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城乡供电可靠性,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亮报》: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国有骨干企业,多年来十分重视供电服务工作。“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苏胜新:“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坚持内质外形建设,发挥企业文化的作用,持续提升供电服务品质,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大力弘扬国家电网公司“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建立“以客户和市场为导向”的协同服务机制。全面实施供电服务标准化,健全供电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标准和基本规范,统一服务渠道、服务项目和服务行为。加强供电服务标准执行力度,深化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严格落实供电服务“三个十条”,健全供电服务品质评价与监督体系,完善服务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提升供电服务品质,细分电力客户群体,推行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举措,重点解决10千伏配网计划检修及故障停电较多、“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强化客户安全用电管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消除电网责任隐患,确保不发生电网责任引起的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事故。
  
  《亮报》:为客户提供服务是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一直以来倡导并坚持的理念,你们是如何在服务方面保持持续发展动力的呢?
  
  李庆长:创新是企业不断进步的源泉,也是服务队持续发展的动力。多年的服务工作,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一直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每年节假日特别是春节等重要节日,服务队的同志都放弃休息,坚守服务岗位,随时为用户排忧解难。
  
  自2009年6月开始,我们将每月的29日定为“电保姆”服务日,定期走进社区,开展电力常识普及工作,并对社区制定的需要帮扶的老劳模、老红军、残疾家庭等特殊群体客户提供义务用电服务。
  
  电费充值卡业务已经广泛推开,服务队发现,经常有客户因晚上买不到充值卡导致不能及时交费而发生停电。服务队急客户之所急,开展了晚间代售充值卡业务,解决了客户的燃眉之急。
  
  电力设施保护
  
  近年来,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电力设施分布广,环境复杂,电力设施保护任务日益繁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给广大群众的生活和电网的安全运行造成了严重影响。
  
  亮报:15年前国家颁布实施的《电力法》,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当今电力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您认为《电力法》应该如何修订以更好地支持电网建设和发展?
  
  谢明亮:我国电网建设立法总体上比较滞后,电网建设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同时,各地方电力立法水准差异较大。各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的规定繁杂,收费名目繁多,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电网建设的顺利推进。
  
  妥善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修订完善《电力法》。
  
  其次,要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电网建设的法律文件。在《电力法》一时无法修订的情况下,尽快启动《电网建设条例》行政法规或全国统一的行政规章的制定工作。
  
  还要根据《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明确电网建设土地占用属性,确保电网建设的运作。此外,根据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有必要在更大范围推广电网建设绿色通道的做法。电网建设“绿色通道”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能够促进各地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完善,为电网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亮报:保护电力设施年年都说,今年您提出了加快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提案,您认为如何修订保护条例以达到有效保护电力设施的目的?
  
  朱长林:近几来,北京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造成的停电事故也呈现出递增的态势。从2008年到2010年,每年呈50%上升的形势,2010年北京地区发生的外力破坏事故造成了11人伤亡,外力破坏已经成为威胁首都电网安全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了首都的政治供电和市民用电安全。
  
  我国现有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是1998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条例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有关的保护责任不明确,范围不清晰。基于目前这种严峻的形势,我们迫切呼吁加快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根本上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我认为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首先应明确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及其电力设施保护的职责和权限,同时明确其他政府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的协调和配合职责,应当根据电力设施破坏的预防、控制、处理等环节,将各环节可能涉及到的市规划、公安等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的职责进行集中规定。
  
  同时,应妥善解决保护条例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冲突,还应更进一步细化防控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相关规定,进而达到切实降低破坏风险,维护电网运行的安全环境。例如,细化对吊车等施工机械车辆作业管理的规定,把制定近电作业安全措施和订立安全协议作为取得施工作业许可手续的先决条件,切实降低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风险。
  
  来源: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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