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截至2012年3月,全国已有4万多条环境违法信息、7000多条项目环评审批验收信息进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成为实行绿色信贷的基础信息。
十年来,绿色保险积极实践,企业风险意识得以强化。发生环境事故后,谁来埋单?现实状况是,终往往由地方政府埋单。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起步,强化了企业从前端着手提升风险管理、风险预防的意识,促进企业主动做出环保的努力。
截至目前,10多家保险企业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1000多家企业、2000多艘船舶投了绿色保险。江苏、湖南、重庆、云南等13个省份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有的已经开始试点强制责任保险。江苏省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全面并强制性地推行绿色保险制度。2010年,无锡市完成了273家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签订保险合同185家,收取保费489.2275万元,保险责任限额达2.65亿元。
十年来,脱硫电价、绿色税收、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也在各地开始探索和尝试。
“十一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对燃煤脱硫机组实行每度电加价1.5分的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二氧化硫减排。仅2006年一年,我国就建成7000多万千瓦的电厂脱硫能力,超过了前10年电厂脱硫能力建设4600万千瓦的总和。
为了使环境资源不再无偿使用,江苏、浙江、天津等10个省(市)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随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开展,2008年1月1日,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指标开始有偿使用。2009年,为了让排污权真正发挥作用,浙江省诸暨市环保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诸暨市支行联合推出了一项新的贷款模式——排污权可作为抵押物到银行贷款。随后,排污权抵押贷款制度在一些地区逐渐推广开来。
“上游保护,下游受益;上游污染,下游遭殃”,是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矛盾的生动写照。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2008年4月起,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的5市实施跨界断面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管理机制。一旦出境水质超标,就扣缴当地财政资金作为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2009年起,这项制度在河北省七大水系56条河流全面推开。山东、辽宁、陕西等地也相继推进重点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矿产开发生态补偿试点。
十年来,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推出和尝试,提高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丰富了环境保护监督的内涵,推动了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环境保护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