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十四五工装设备(干体式计量炉、多产品校准器)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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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体式计量炉 | 1批 | |||
多产品校准器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无特殊要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收获地:
- >广东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36B07M70426
项目名称:十四五工装设备(干体式计量炉、多产品校准器)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干体式计量炉 | 套 | 1 | 10万元 |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6个月内完成交付
| 广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 多产品校准器 | 套 | 1 | 58万元 |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6个月内完成交付
| 广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二)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税费、运费、质保期的维保费、培训费、维修工具费、易损易耗件费用等,确定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三)投标人必须就招标内容全部响应并提出唯一完整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6个月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财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报告字迹清晰可辨识,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七)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八)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东照大厦3楼3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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