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老河口市环保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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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专业记录仪 | 15台 | |||
手持式VOCs检测仪 | 2台 | |||
手持式PM2.5/PM10在线直读检测仪 | 2台 | |||
环境气体应急检测仪 | 1台 | |||
水质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 1台 | |||
手持便携式GPS定位仪 | 2台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无特殊要求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无特殊要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收获地:
- >湖北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依据老河口市政府采购办河财采申【2019】147函号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老河口市环境监察大队的委托,拟就老河口市环保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DHZC-LHK-2019-22
二、项目名称:老河口市环保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高清专业记录仪 | 见磋商文件 | 15 |
2 | 手持式VOCs检测仪 | 见磋商文件 | 2 |
3 | 手持式PM2.5/PM10在线直读检测仪 | 见磋商文件 | 2 |
4 | 环境气体应急检测仪 | 见磋商文件 | 1 |
5 | 水质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 见磋商文件 | 1 |
6 | 安卓投影平板电脑 | 见磋商文件 | 11 |
7 | 环境监察移动执fa系统运行通信费 | 见磋商文件 | 31 |
8 | 手持便携式GPS定位仪 | 见磋商文件 | 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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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采购计划金额:29.48万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质保期:一年。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zha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已收到的报名(0条)
报名时间 | 报价名称 | 供应商 | 所在地区 | 本次报价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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