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国家连发3项规章
内容
计量是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科学,也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加快计量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近日,国家公布总局令第68号《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69号《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和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为了规范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分为总则、型式批准的申请、型式评价、型式批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六章。
办法规定,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生产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办法所指型式批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进行的行政许可活动;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对样机所进行的技术评价;型式试验是指根据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对计量器具的样机进行的试验和检查。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为了确保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加强计量比对监督管理,根据计量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量比对及其监督管理,办法共二十五条,规定了计量对比的内涵、国家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等内容
办法所称计量比对,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者测量不确定度范围内的同种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以及标准物质所复现的量值之间进行比较的过程。办法规定对于具备条件的国家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应当对相关实验过程、数据结果等建立并实施追溯备查制度。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的。办法共二十一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