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如煤、木材、松香、石蜡等都属于易燃固体。
目录
1分类
按燃点的高低、易燃性的大小等,易燃固体可分为2级:
(1)一级易燃固体
其燃点和自燃点较低,容易燃烧爆炸,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
(2)二级易燃固体
此类物质的燃烧性比一级易燃固体差些,燃烧速度慢些,有的燃烧产物毒性也小些。
在常温下以固态形式存在,燃点较低,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接触氧化剂能引起燃烧的物质,称易燃固体。如赤磷、硫磺、松香、樟脑、镁粉等。
其中燃点越低分散程度越大的易燃固体危险性越大,尤其是粉状的易燃物与空气中的氧混合达到一定比例遇明火会产生爆炸。
易燃固体燃烧迅猛,扑救困难,为此易燃固体存放要注意适量,一个库房存量不要过多,与相邻库房要有一定安全距离,特别是存放酸性物质的库房不允许混存易燃固体。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剂灭火。
参考资料编辑区域
1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