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L-8(C)型便携数显式自动测油仪
是在OIL-8基础之上升级款,针对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含量及餐饮业油烟浓度的测定及检测。用*萃取水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萃取物,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经脱除动植物油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总萃取物和石油类的含量
OIL-8(C)型便携数显式自动测油仪
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进行计算。动植物油的含量按总萃取物与石油类含量之差计算。 国家颁布“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标准 ,各项性能指标处于*水平。
本仪器复合国家标准,用四氯乙烯(按照新国标要求用四氯乙烯代替*)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油类,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油类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 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 基团中的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 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其差值为动植物油类浓度。
符合国标:“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符合国标:“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符合国标:“GB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符合国标:“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国标:“GB3551-83 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国标:“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其他标准”
符合国标:“GB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