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承装修试三相微机继保分析仪
*条 为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及审查,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28 号)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结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 理和电力施工市场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承装(修、 |
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承装(修、 |
试)电力设施企 |
试)电力设施许 |
业在施工经营过程中,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电力安全生产等法规要 求,按照工程实际需要配备与施工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机具设备。
第三条.各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 工机具设备条件包括运输工具,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绝缘油、气 施工设备,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测量、试验及动力设备。(详 见附件1)
第四条 各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 工机具设备条件包括运输工具,线路维修施工设备,绝缘油、气魂 工设备,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测量、试验及动力设备。(详见 附件2)
第五条 各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
工机具设备条件包括高压发生设备,电气测量仪器,绝缘油、气试 验仪器,常用仪器仪表。(详见附件3)
第六条 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施工机具设备应为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申请人自有,不得租赁或借用机具设备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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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定 输 出 | 频率误差 <±0.01Hz 相位误差 <±0. 2° 波形失真 <±0.3%(基波) 时间误差 <40μs 输出频率 0~1000Hz | |
电 源 电 压 | 允许范围 AC220V±10%,50Hz±10% | |
环 境 温 度 | 使用范围 0~40℃ 存贮范围 -20~70℃ | |
电 流 源 | 交 流 | 相电流输出(有效值) 0~30A/相 三并电流输出(有效值) 0~90A 相电流长时间允许工作值(有效值) <=10A/相 三并电流90A允许工作时间 <=10s 精 度 <±0.2% 负载电压 <20V zui大输出功率 250VA/相 可叠加谐波次数 0~21次 |
电 压 源 | 交 流 | 相电压输出(有效值) 0~130V/相 线电压输出(有效值) 0~260V 精 度 <±0.2% zui大输出功率 70VA/相 可叠加谐波次数 0~21次 |
直 流 | 输出范围 0~300V 精 度 <±0.2% | |
时 间 测 量 | 测试范围 0.1ms~3600s | |
开 关 量 输 入 | 空接点 1~20mA,24V(DC) 电位接点 0~250V(DC) | |
开 关 量 输 出 | 空接点 250V/0.3A(DC) | |
机 箱 体 积 | 长×宽×高 360mm ×195mm ×380mm | |
机 箱 重 量 | 主机重量 16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