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承装修试三相电能矢量分析仪
*条 为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及审查,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28 号)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结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 理和电力施工市场实际,制定本条件。
业在施工经营过程中,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电力安全生产等法规要 求,按照工程实际需要配备与施工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机具设备。
第三条.各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 工机具设备条件包括运输工具,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绝缘油、气 施工设备,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测量、试验及动力设备。(详 见附件1)
第四条 各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 工机具设备条件包括运输工具,线路维修施工设备,绝缘油、气魂 工设备,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测量、试验及动力设备。(详见 附件2)
第五条 各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
工机具设备条件包括高压发生设备,电气测量仪器,绝缘油、气试 验仪器,常用仪器仪表。(详见附件3)
第六条 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施工机具设备应为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申请人自有,不得租赁或借用机具设备申请许可。
第七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人自有的某项机具 设备,如在功能上能够*替代本条件中要求的一项或几项,申请 人可用此机具设备替代条件中的对应项目用以申请许可,并对此机 具设备的情况和功能予以说明。
第八条 条件中机具设备的规格、数量均为低条件。在实现 条件中机具设备同等功能的条件下,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所使用机具设备的规格、数量可高于本条件。
第九条本条件由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17 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 设备参考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 .一至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
机具设备条件
- 一至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 机具设备条件
一至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 机具设备条件
哈尔滨承装修试三相电能矢量分析仪
可采用光电、手动、脉冲等方式进行电能表校验。
测量分析公用电网供到用户端的交流电能质量,可测量分析:频率偏差、电压偏差、电压波动、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电网谐波
可显示单相电压、电流波形并可同时显示三相电压、电流波形。
负荷波动监视:测量分析各种用电设备在不同运行状态下对公用电网电能质量造成的波动。记录和存储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频率、相位等电力参数。
电力设备调整及运行过程动态监视,帮助用户解决电力设备调整及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可选配条码扫描器,对电表的条码进行自动录入。
电能表的485通讯接口进行检测,并能完成现场校验多功能(智能)电能表的工作需求,可根据电表中已设置的需量周期和滑差的时间对需量进行误差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