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童车露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婴儿推车外露突出测试规
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试验的目的:
是保证每一个零部件乃至整车的强度和耐用性。要求从设计一开始就始终贯彻高质量和保证安全性.
对于湿态制动性能的测试方法(见5.5.2条),其规定的测试条件要比实际遇到的更为严格,因此得
到的制动距离超过了在实际雨天条件下可能达到的距离。
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用途:
适用于检测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钢性外露突出物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
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检测方法
1.测试目的:建立此测试标准以评定儿童自行车刚性突出物是否违反安全规定
息的危险。
2.测试范围:适用于儿童自行车、三轮车、推车、婴儿学步车
3.设备: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
4.测试样办、程序、判定:
GB14749 - 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
在可触及区域内,如果外露突出物存在刺伤皮肤的潜在危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加以保护。
GB14749 - 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
学步车上不应有外露的开口管子、速度调节器以及其他可能挤夹手指、脚趾等身体部位伤害婴儿的
突出物。
GB14746 – 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除 了 a) - f)所列举的部件外经组装后几长度(见图1的L)大于8m m的刚性外露突出物,其尾端
均应倒圆,倒圆半径K应大于或等于6.3 m m,这类突出物的尾端较大尺寸A应大于或等于12.7 m m.
较小尺寸B应大于或等于3.2 mm,见图1,
a) 链轮上的前拨链机构;
h) 平叉下面的后拨链机构;
c) 前、后轮上的轮缘闸;
d) 前管卜装有的灯架;
c) 反射器;
f) 足尖套和足尖绑带。
注当1尺寸大干8;- 时应符合图示的这些尺寸要求
GB14747 - 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
外露突出物exposed protrusion
凡符合以下情况者,均称为儿童三轮车的外露突出物:
a) 除标准螺栓或螺钉头外,其他经组装后突出长度大于8m m、且其末端倒圆半径小于6.3 m m
的任何零部件;
b) 在螺母旋紧后,大于螺钉的外径尺寸的螺钉的外露突出部分;
c) 在螺母旋紧后,突出部分大于3.2 mm,正常骑行时与骑车者的任何部位可能接触的螺钉的外
露突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