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化工仪表维修工晋级申报条件

行业聚焦点 2013年06月03日 15:31:34来源:仪表网 20220
摘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凡从事本职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初级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训练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要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要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凡从事本职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化工仪表维修工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凡从事本职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化工仪表维修工10年以上,在本企业公认为具有熟练的使用与维护、检修与投运、常见故障判断与处理技能,掌握专业相关基本知识,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工。
  
  四、凡从事本职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化工仪表维修工15年以上,在本企业公认为具有较高的使用与维护、检修与投运、故障判断与处理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相关基本知识,并能够对工及以下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操作指导,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技师;
  
  6、参加以工职业标准设置的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7、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者;
  
  8、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行业技术革新三等奖以上者。
  
  五、凡从事本职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六、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规定:
  
  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的提高,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凡从事仪表自动化及相关专业并具有技术职称的一线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助工、工程师)可分别视同为中级工、工、技师,申报相应工、技师、技师。

   正文:关于申报2013年度“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检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