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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制订了《环境空气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校准技术要求(试行)》、《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测试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技术要求(试行)》,现予以发布。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843”体系中量值溯源有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臭氧、气体流量校准与PM2.5切割效率测试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浓度、臭氧监测数据准确可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制订了《环境空气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校准技术要求(试行)》、《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测试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技术要求(试行)》,现予以发布。
 
  《环境空气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校准技术要求(试行)》
 
  气体流量测量是影响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保障环境空气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等监测项目中气体流量的测量准确和量值统一,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的校准工作,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引用下列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JB/T 12961 钟罩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JJG 586 皂膜流量计检定规程;JJG 643 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JJG 1132 热式气体质量流量计检定规程;JJG 2064 气体流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方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法。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环境空气气体流量计的校准方法,包括气体流量量值溯源体系、计量特性、校准条件、计量标准工作原理及组成、校准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将根据气体流量计校准工作进展适时修订。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常用气体流量计的校准工作。
 
  《环境空气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技术要求(试行)》
 
  为评估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一级校准和逐级校准结果,提升不同臭氧校准实验室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规范环境空气监测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工作,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引用了下列文件:JJG 1077 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规程;JJF 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117 计量比对;JJF 1117.1 化学量测量比对;JJF 1960 标准物质计量比对计量技术规范;HJ 1099 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2017〕1582号);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2017〕1582号)。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环境空气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工作的原理、系统组成、比对前期准备、比对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达。
 
  本技术规定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空气监测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工作进展适时修订。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环境空气监测臭氧校准实验室计量比对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测试技术要求(试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规范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切割器的性能、质量,制订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引用了下列文件: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GB/T 31159 大气气溶胶观测术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方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计量特性、测试条件、系统组成、测试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测试结果表达。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进气口流量为16.67L/min(工况流量)的细颗粒物(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的测试,其它流量范围的PM2.5切割器切割效率的测试也可参考本技术要求。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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