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智能功率变送器校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仪表标准 2023年01月30日 13:29:45来源:仪表网 27320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功率变送器校准的技术要求、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和复校间隔等。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标准化工作安排,由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编制的《智能功率变送器校准规范》团体标准己完成初稿。为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和水平,有效服务市场发展,现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智能功率变送器,它采用单片机作为控制核心,可实现三相四线或其它任意线制的电压、电流等全部电参数的测量,是传统功率变送器的更新换代产品。智能功率变送器采用交流采样算法、数字式谐波测量和滤过技术,适用于多种复杂环境及恶劣场所,测量精度更高、抗干扰能力更强,广泛应用于电力、邮电、石油,煤炭、冶金、铁道、市政、智能大厦等行业、部门的电气装置,自动控制及调度系统。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参考GB/T13850-1998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JJG(电力)01-94 电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NB/T42123-2017 电测量变送器校准规范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功率变送器校准的技术要求、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和复校间隔等。本文件适用于智能功率变送装置的现场及实验室校准。
 
  校准条件:
 
  无论在实验室校准或者现场校准其校准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a)环境温度:20℃±5℃;b)相对湿度:45%~75%;c)大气压力:86kPa~106kPa;d)电源电压:198V~242V;e)电源频率:49.5Hz~50.5Hz;f)校准场地周围应无其他强外磁场干扰。
 
  校准设备:
 
  1.测量用标准装置
 
  校准装置中配套使用的标准表或标准变送器、变送器输出电压和电流测量用仪表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值。
 
        2.其它设备
 
  其它设备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响应时间校准:
 
  按照以下方法对智能功率变送器的响应时间进行校准:a)给被测装置施加一个上升的阶跃激励量,能够使输出量产生从输出范围的 0%到 90%的变化, 记录被测装置输出波形,测量从施加阶跃量到输出量稳定达到输出范围的 90%所经历的时间。b)给被测装置施加一个下降的阶跃激励量,能够使输出量产生从输出范围的 100%到 10%的变化, 记录被测装置输出波形,测量从施加阶跃量到输出量稳定达到输出范围的 10%所经历的时间。c)选取二者中的较大值作为响应时间的测试值,试验结果应满足5.5的要求。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报告)上反应,校准证书(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标题,如“校准证书”;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 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n) 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校准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A,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B,校准证书校准结果页格式见附录C,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见附录D。
 
  校准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的时间间隔为2年。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由仪器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延伸阅读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