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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规范适用于温度测量范围为室温~300℃、压力测量范围为(0~1)MPa、时间测量范围为(0~1000)s的热封仪示值校准。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湘市监计量函〔2023〕27号)的要求,由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组织制订的《热封仪校准规范》湖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1135352054@qq.com,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前。
 
  热封仪又称热封试验仪、热封强度仪、热合强度试验仪等,能实现温度、时间、压力三要素可控可调的气动双面加热试验机,非常适合塑料薄膜、铝箔等材料的热封条件测试。热封试验仪是食品企业、药品企业、日化产品企业、包装及原材料生产企业实验室必备仪器,其工作条件模拟包装生产线的在包装环节中的压力、温度、时间三要素,通过该仪器实现对材料的快速评定,在评定合格之后可以用到生产线上使用,另一用途是对软包装材料在设定的温度、压力、时间下进行热封试验,从而方便、快捷地找出材料的最佳热封工艺参数,以满足包装及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对材料最佳热封参数的要求。
 
  国家标准QB/T 2358-1998 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是现行有效的轻工口标准,用来指导企业测试热合强度。但是,目前国内尚未有针对热封试验仪的全国性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实验室依据自编方法对其进行校准。自编方法采用的红外测温法,然而在非接触测温中,标准器本身存在的不确定度分量较大,测量过程中受环境等影响带来的不确定度更大,而热合强度测温仪本身产品说明书中的温度偏差是1℃内,故红外测温法的准确性值得斟酌。
 
  本规范按照JJF 1001-201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为基础性系列规范进行制定。
 
  本规范主要参考JJG 237-2010《秒表》、JJF 1811-2020《纸张(板)耐破度仪校准规范》、JJF(湘)77-2022《平板恒温器校准规范》编制而成。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条件:
 
  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15~35)℃;
 
  环境湿度:小于85%RH。
 
  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热封仪温度校准装置主要由自重式表面温度传感器和数字电测仪表组成。测量所需的标准器与主要配套仪表(标准器也可使用满足要求的其他测量标准),如表1所示。
 
        校准结果的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上反映。校准证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 “校准证书”;
 
  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 进行校准的地点;
 
  d) 校准证书编号、页码及总页数的标识;
 
  e) 客户名称;
 
  f) 被校仪器的制造单位、名称、型号及编号;
 
  g) 校准单位校准专用章;
 
  h) 校准日期;
 
  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名称及代号;
 
  j) 本次校准所用主要测量设备名称、型号、准确度等级或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仪器编号、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k) 校准时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
 
  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m) 对校准规范偏离的说明(若有);
 
  n) 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
 
  o) “校准证书”的校准人、核验人、批准人签名及签发日期;
 
  p)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仪器本次测量有效的声明;
 
  q)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无效的声明。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热封仪复校时间间隔为一年 。送校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温度测量范围为室温~300℃、压力测量范围为(0~1)MPa、时间测量范围为(0~1000)s的热封仪示值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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