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摘要本规范由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的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9个部分组成。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70号),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和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共同承担《机械计数式海洋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校准规范》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机械计数式海洋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广泛应用于国内浮游生物监测任务中,通过监测过程中记录器前后读数变化和行进距离计算海水流量。目前国内质量流量计、容积式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涡轮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孔板、微锥、均速管流量计均已有相应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机械计数式网口流量计尚缺少相应的检定、校准依据。因此,往往在使用前按照《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 17378.7-2007)5.2.1.5章节中的要求进行标定。
 
  为保证海洋浮游生物监测网口流量计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需定期对其进行校准,为监测部门提供标定依据。但现阶段由于缺少相应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无法对海洋浮游生物监测网口流量计实现有效的量值溯源。为保障海洋浮游生物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亟需制定《机械计数式海洋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校准规范》。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JJF 1059-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结合海洋部门机械计数式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的使用现状,参考了GB 17378.7-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JJG 628-2019《SLC9型直读式海流计检定规程》、JJG 1999-2022《转子式流速仪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制定。
 
  根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由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的表达、复校时间间隔等9个部分组成。
 
  计量特性:
 
  本部分充分考虑机械计数式海洋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的工作原理、使用环境、海洋监测任务需求等条件,参照《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 17378.7-2007)中对于流量计标定的要求,对系统的外观、功能和计量性能进行了确定。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本部分介绍了校准项目的选取和机械计数式海洋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的外观及功能检查,对校准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作出了详细规定。
 
  校准结果的表达:
 
  校准结果的描述采用了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中规定的内容,明确了校准证书内页格式及不确定评定示例。
 
  复校时间间隔:
 
  一般,测量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机械计数式海洋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自身质量、使用情况、使用环境等因素所决定的,使用者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但是根据实践建议复校时间不超过1年。新购置或更换或经过调试维修后的传感器应及时进行校准。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本规范适用于机械计数式海洋浮游生物网口流量计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延伸阅读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