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科技部严令禁止商品标注国家重点实验室

行业聚焦点 2011年06月02日 10:50:08来源:科技部 1283
摘要

  针对近期个别企业在销售产品上标注国家重点实验室名称的不妥做法,科技部已与相关单位联系并要求及时予以制止。
  
  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总体要求,依托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建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以解决带动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为目标,重点任务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科学研究,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带动行业发展。
  
  在商业产品上标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行为不符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定位与建设宗旨。科技部发文通知全国24个省市科技厅,使其及时通知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注的规范管理,避免将国家重点实验室用于商品标注的事件再次发生。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