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先河环保参与“治霾在行动”论坛

企业风向标 2015年02月03日 16:49:56来源:仪表网 5890
摘要先河环保参与“治霾在行动”论坛 阐述行业现状。

  【仪表网 企业风向标】近日,“治霾在行动”圆桌论坛活动在北京召开。该论坛活动旨在向社会推介在环保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典型示范力量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先河环保董事长李玉国作为治霾典型企业代表出席论坛,并就如何做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发表看法。
  


  本次论坛由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新华网、瞭望等媒体主办,旨在向社会推介在环保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典型示范力量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会成员包括新华社领导、相关部委领导、环保领域专家学者及大气环境治理典型企业代表等。
  
  论坛上,李玉国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对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做出具体阐述。据其表示,目前国内的许多大中城市、县城都建有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但受环保部门人员数量、专业水平等方面限制,存量巨大的监测设备未能发挥大效用。而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机构正好可以弥补其不足。同时,对于从提升政府公信力,节约社会投资的层面考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也较为重要。
  
  政府环保部门受人员编制限制,不能及时地按照实际需要来增加监测人员数量,难以胜任存量巨大的监测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同时,与环保部门相比,第三方企业在人才储备和专业化程度上更具优势。”李玉国说。
  
  李玉国认为,从提升政府公信力,节约社会投资的层面考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也势在必行。
  
  “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监测数据,常与群众直观感受存在较大反差,对政府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李玉国表示,部分污染企业在环保压力下,违规篡改环保数据,既损害了公众利益,也对环保设备投资造成浪费。
  
  那么,如何才能确保第三方治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李玉国认为,一方面,政府可适当提高第三方治理市场的准入门槛,提升市场公信力;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验收阶段的监督,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
  
  “不论是污染企业还是第三方治理企业,在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上,都希望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若缺乏必要监督,就可能出现‘猫鼠同盟’的状况。”李玉国说。
  
  另外,我国在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方面存在短板,也影响到治霾效果的进一步提高。李玉国建议,国家继续加大污染源解析方面研究,早日实现对大气污染的靶向治理,科学治霾。
  
  “企业在参与第三方治理过程中,应注意发挥自身优势,并通过与同业企业、科研院所强强联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在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实现自身做大做强。”李玉国说。
  
  对于如何确保第三方治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李玉国表示,政府可适当提高第三方治理市场的准入门槛,提升市场公信力,同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验收阶段的监督,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
  
  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方面存在短板,也影响到治霾效果的进一步提高。在论坛上,李玉国建议国家继续加大污染源解析方面研究,实现对大气污染的靶向治理,科学治霾。
  
  关于先和环保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环境监测仪器仪表企业,也是国内一家拥有国家规划的环境监测网及污染减排监测体系所需全部产品的企业。2010年11月5日,公司登陆创业板市场,成为中国环境监测仪器行业上市公司。
  
  先河环保于1996年成立,注册资本为3.24亿元,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及行业AAA级信用企业,也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
  
  公司所处领域为国家七大战略新兴产业----环保节能产业。主营业务为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及环境污染监测设施运营服务,涵盖大气监测预警技术与设备、地表水质监测技术与设备、地下水水质监测技术与设备、饮用水安全监测预警技术与设备、酸雨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应急监测及决策指挥系统、环境监测设施运营服务等业务领域。公司产品遍布国内除港澳台外所有省份和地区,主导产品的占有率在30%以上。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