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求购 登录 注册
行业资讯行业财报市场标准研发新品会议盘点政策本站速递

湖北十堰地表水质监测优等 达标率94.1%

仪表产业 2016年07月22日 13:42:25来源:十堰市环保局 12880
摘要近日,湖北十堰市公布了上半年水质监测结果。十堰市3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32个合格,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仪表网 仪表产业】2016年1至6月份,湖北十堰市3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符合Ⅰ~Ⅲ类的断面占91.2%(全省为89.4%,全国为68.8%),劣Ⅴ类断面占5.9%,水质达标率为94.1%(32个断面合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达标率上升2.9个百分点(2015年同期为91.2%),两个超标断面为泗河口和剑河口。

 

犟河东湾桥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上升为“Ⅲ类”,官山河孙家湾、天河口断面水质类别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剑河口断面水质类别由“Ⅲ类”下降为“Ⅳ类”,其余断面水质类别与去年同期持平。

十堰市有两条河尚未达到考核要求

五条河中,神定河、犟河、官山河今年上半年水质已达到“水十条”考核要求。其中神定河基本达到Ⅳ类,部分指标为劣Ⅴ类;犟河从去6月以来,除2015年9月以外,其它12个月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水质,部分月份达到Ⅱ类水质;官山河达到水十条考核要求的Ⅲ类标准,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

泗河口断面,上半年氨氮和总磷浓度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85%和11%,仅在2016年3月达到考核标准。剑河口断面,从2015年12月开始化学需氧量浓度值呈上升趋势,2016年1-6月化学需氧量均值为26.4mg/L,超标0.32倍;氨氮浓度均值为1.17mg/L,超标0.17倍。

 水质断面达标率名列全省第五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十堰市纳入考核断面16个,其中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14个,占87.5%,列全省第5名(鄂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达标率为100%;襄阳市88.9%、十堰市87.5%、黄冈市87.5%)。

按照《湖北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十堰市纳入考核断面只有两个:沈湾和马栏河口,每个断面只考核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三个指标。上半年,沈湾断面全部达标;马栏河口断面在今年4月份氨氮超标,若再有三次超标,则被评为不合格(达标率低于70%)。

按十堰市“水十条”,全市纳入考核的断面共23个,水质达标断面21个,达标率91.3%(2020年目标100%)。根据《十堰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今年上半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郧阳区、郧西县、丹江口市、竹山县、竹溪县等6个县市区为,房县为合格(马栏河口断面年均值达标,月度评价达标率66.7%),茅箭区(泗河口断面年均值不达标,月度评价达标率低于60%)、张湾区(神定河口断面月度评价达标率低于60%)、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剑河口断面月度评价达标率低于60%)三个区为不合格。

水质变化“事出有因”

十堰市环保局有关专家分析,神河水质改善主要是城区河道排污口整治和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完善;神定河治理系列工程项目逐步投入运营;上半年经济形势下滑,工业废水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均有下降。

犟河水质改善是由于犟河流域系列治理工程项目逐步投入运营,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犟河污水处理厂、西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等重点水污染治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现象较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均有下降。

泗河口水质超标主要是因为泗河污水处理厂上半年出现停电、处理能力不足出现溢流以及污水收集不完善管网收集不到位。剑河口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武当山污水处理厂较高浓度尾水;污水收集管网问题。

 举措改善水环境

为切实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十堰市专门制定出了《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计划到今年底,全市水质有所改善,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保持二类标准(总氮除外),五河等污染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城市黑臭水体持续减少,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为此,十堰市将采取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保科技支撑、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举措,包括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强化生态红线空间管控、加强泗河水污染防治、加强剑河水污染防治、推行绿色信贷、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等57项主要任务,并明确了各主要任务的牵头部门、考核主体、责任部门、具体任务等。

(原标题:我市34个监测断面32个达标 上半年水质达标率达94.1%)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联系电话:0571-87759945,QQ:1103027433。
广告招商
今日换一换
新发产品更多+

客服热线:0571-87759942

采购热线:0571-87759942

媒体合作:0571-87759945

  • 仪表站APP
  • 微信公众号
  • 仪表网小程序
  • 仪表网抖音号
Copyright ybzh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仪表网-仪器仪表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意见反馈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