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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磁材料交流磁特性测量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仪表标准 2021年11月29日 08:26:57来源:仪表网 34699
摘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软磁材料交流磁特性测量仪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其它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软磁材料交流磁特性测量仪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其它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现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软磁材料交流磁特性测量装置是采用环形试样法,测量软磁材料交流磁特性参数的专用仪器。主要由交流励磁电源、峰值电流表、功率表、频率计、平均值电压表、有效值电压表、示波器等仪表或具有相同功能的测量电路组成。测量时将环形试样的初级和次级绕组分别接入磁测仪,由环形试样构建闭合磁路并形成一个空载的变压器。通过测量初级电流、次级感应电压、频率、相位、功率等电参量,结合样品参数,利用特定的算法得到磁场强度、磁通密度、比总损耗、比视在功率、幅值磁导率等磁特性参数。
 
  本规范是首次制定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本规范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 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 1013 磁学计量常用名称术语及定义;JJF 1094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JJF 1587-2016  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GB/T 3658 软磁材料交流磁性能环形试样的测量方法。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该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校准环境条件:
 
  温度:(20±5 ) ℃;相对湿度:(55±20) %;供电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0.5)Hz;其他干扰:周围无明显影响测量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1. 功率源
 
  功率源应具有电压和电流幅值、频率、相位可调的功能,输出范围能覆盖被校磁测仪的测量范围,校准功率时,功率因数的设定范围应覆盖0.005~1;功率源应足够稳定,其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的短期稳定度(每分钟)应优于被校磁测仪对应功能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10。
 
  2. 功率分析仪
 
  功率分析仪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的测量范围应覆盖被校磁测仪的测量范围,扩展不确定度(k=2)应不大于被校磁测仪对应功能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功率分析仪可集成在功率源内,也可以单独外置;也可使用满足要求的标准电压表、电流表、频率计、功率表来实现功率分析仪的功能。
 
  3. 典型环形试样
 
  试样的选取应尽量覆盖检测实验室日常所测量的试验种类,至少包含硅钢、铁基非晶、坡莫合金、铁氧体等类型,同时通过改变励磁条件实现整个测量范围的校准。
 
  校准方法:
 
  1. 外观及通电检查
 
  目测或手动操作,检查被校磁测仪,应符合以下要求:
 
  a)外形结构完好,无影响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
 
  b)外露部件(面板、按钮、接线端子等)无松动;
 
  c)产品名称、制造厂家、仪器型号和出厂编号等均应由明确标记;
 
  d)通电后,所有开关、旋钮及按键应灵活可靠;
 
  e)各指示灯工作正常,数值显示清晰,无影响示值的缺陷;
 
  f)各测量功能正常,测量软件能正常使用。
 
  2. 校准点的选取原则
 
  a)校准点应覆盖所有量程并兼顾各量程之间的覆盖性及量程内的均匀性;
 
  b)同时应参考被校磁测仪使用说明书中对校准点的建议;
 
  c)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送检单位的校准需求选取校准点。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报告)上反应,校准证书(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标题,如“校准证书”;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 客户的名称和联系信息;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和发布日期;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 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n) 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本规范适用于频率为20Hz~100 kHz,采用环形试样法的软磁材料交流磁特性测量装置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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