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纳米流式检测仪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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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流式检测仪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无特殊要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收获地:
- >上海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05004021
项目名称:纳米流式检测仪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1:纳米流式检测仪。工作内容包括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和质保期内维修保养。
包件预算:210万元;
数量:一套
用途:科学研究
主要规格参数:基于鞘流单分子荧光检测技术开发的一种先进的单颗粒、多参数、高通量的纳米颗粒定量表征平台,具有灵敏度高、速度快、物理和生化性状同时检测、以及悬液检测等优势。荧光通道可以检测到单个藻红蛋白分子的信号,可实现单个纳米颗粒(10-1000nm)以及亚细胞结构,如外泌体、细菌、病毒、脂质体、纳米药物等的天然生物纳米颗粒高通量高选择性表征。,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投标人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时,则上述政府采购政策对该投标人不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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