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招标产品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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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批 |
供应商要求
- 发票要求:
- 不用发票(备注:专票资质可以报普票要求)
- 供应商性质:
- 注册资金:
- 无特殊要求
- 经营地址:
- 无特殊要求
商务条款
- 投标要求:
- 收获地:
- >江苏
- 交货期:
- 0天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5-0005
项目名称: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万元
采购需求:
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气质联用仪1套,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套,自动脂肪测定仪1台、高压灭菌锅1台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30 09:00 (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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