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17年下降3.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542万吨标准煤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二、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一)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支持一批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及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鼓励非淘汰类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转型,关停退出传统工艺技术装备。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升级,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安全监管局)(二)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意见,强化政策支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快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发布我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本),研究建立节能技术推广机制,推动节能环保企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继续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节能低碳环保、现代农业、海洋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向中发展的支撑作用。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相关核心技术的后续研发和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