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首罚!餐饮店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装置被行政处罚!
阅读:3819 发布时间:2021/9/30
● 时间:9月14日
● 地点:浙江金华某海鲜店
● 事件:金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标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对三江街道沿街餐饮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现,该海鲜店厨房,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违反了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被应急管理局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行政处罚。

盘点9月份餐饮行业的燃气爆炸事故新闻
层出不穷,触目惊心!
9月17日17时38分,在惠阳区三和开发区和兴路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入路边摊档并起燃气爆炸,造成6人死亡,13人受伤。
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若未按照规定安装,根据新法第九十九条第八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因餐饮行业厨房用气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燃气公司在检查中发现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有这些:
燃气设备设施或连接处漏气
软管未紧固
燃气报警器故障或未投入使用
通风设施异常等
隐患易引发燃气泄漏
安装和使用
可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可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
鑫豪君提醒您:使用专用的燃气报警器仪器(如*泄漏报警器)查漏。
鑫豪斯专注气体安全行业20年,一直致力于行业前沿技术研发及行业产业链的完善配套,上百人的研发团队、专业的研发设备、针对各行各业的气体环境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华东区域百万客户一致选择,365天不停歇的保障着千万客户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