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阅读:12发布时间:2024-9-19
处理废弃物的一般原则:
在证明废弃物已相当稀少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大气或排水沟中;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的部分;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烧时切勿残留在害气体或烧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合其裸露在地面上。
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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