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空气质量检测仪进行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4类:空气质量评价点、空气质量背景点、空气质量对照点、空气污染监控点。
监测点位应根据监测目的并综合考虑本地区或区域污染源资料、气象和地理条件等因素
进行选择。各类监测点位有不同设置依据,但总体来讲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污染水平和变化规律;
各监测点之间的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使各个监测点获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监测点应尽可能均匀分布,同时在布局上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污染现状及变化趋势;
应结合城市规划考虑监测点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能兼顾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
为检测道路交通或其他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而设置的污染监控点,应设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污染高浓度区域。
在4类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评价点Z受关注,它用于评价城市不同功能区的空气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反映半径500米至4公里范围内的整体空气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