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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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664发布时间:2013-9-14
厂内规章制度
树立
“厂兴我荣、
厂衰我贫”
的正确创业观念,
反对
“淘
金”庸俗思想。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厂里提
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
原因造成遗失的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乱拿厂里的“一
针一线”
,没有经厂里管理人员的准许,视为偷盗,必须接
受处罚,情节严重的,交*机关处理。
二、本厂的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合理安排,如有
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不服从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
理。
三、上班时间,采用
28
天
/
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
间
8
小时
/
天,上午
8
:
00
—
12
:
00
,下午
13
:
00
—
17
:
00
,
晚上需加班的均为
18
:
30
—
21
:
00
。
四、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计时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如发现计时员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擅自离位情
节轻重予以处罚,扣出当日底薪和福利。
五、厂里的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
8
到
15
号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放工资,特殊情
况需延时的,多不能超过
20
号。
六、招聘的新员工,必须先交押金
150.00
元到厂里财务
部,财务部开押金条,满三个月凭押金条退还押金(新手前
三个月不予补贴生活费)
。
安
全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
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
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产上岗作业。
辞
工
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一个月(
30
天)用书面形式提出
申请(如无特殊情况)
,详写辞工原因交厂审批,适当安排
时间办理辞工手续,
15
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以
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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