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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全面推进 视频.扬尘和噪声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工作

时间:2021-5-21阅读: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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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地视频、扬尘和噪声监控系统安装
及联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工地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工地
管理水,应用科技手段实时监测和管控重点扬尘污染源,根据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及上级部门有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光明区重点工地及环境敏感的工地为工作对象,全面推进
视频、扬尘和噪声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工作,实现 24 小时实时监
控,提升我区工地自动化、智慧化监管水,全面贯彻落实高质
量高颜值发展理念。
二、工作任务
(一)安装对象
主要安装对象为:(1)建设项目具一定规模、竣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的;(2)建设项目扬尘污染较大、市民投诉较多的;(3)
建设项目位于重点区域及周边有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
点的。
(二)安装视频监控
1.安装数量
(1)块状、点状工程,如房屋和市政基础工程、水务工程、
- 3 -城市园林和绿化工程、街道综合整治、品质提升及其他工程、房
屋拆除工程等,安装数量应满足:
占地 1 万方米以下的不少于 3 个;
占地 1-2 万方米之间的不少于 4 个;
占地 2 万方米以上的不少于 5 个。
(2)线性工程,如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城市园林和绿化
工程、街道综合整治、品质提升及其他工程等,安装数量应满足:
每个工区围挡站点不少于 2 个。
2.安装位置
视频监控摄像机应装于工地进出口、施工作业区、料堆、工
地最高点(或与塔吊摄像头共用)及其他存在扬尘及噪音的关键
位置,具体位置由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和确认。其中高速球型摄像
机安装数量应不少于 2/3,确保能全面监控施工主体工程,并确
保夜间清晰显示。
(三)安装扬尘、噪声数采仪监控
1.每个施工工地需在施工作业面附近安装至少 1 台噪声数
采仪监控设备,住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较多的至少安装 2
台噪声数采仪,具体位置由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和确认。
2.所有工地的扬尘、噪声、视频监控设备均需接入市生态环
境局光明管理局指的监管台联网。
三、工作要求
(一)设备的新装、改造及运营维护工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 4 -分批次开展(第一批工地名单详见附件 5),请各责任单位督促
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推进实施。工地已有视频、扬尘、噪声监控
设备但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不合格的,需按照相关规范(附件 1)
进行升级改造或重新安装。
(二)施工单位需填报《深圳市建筑工地信息采集表》(附
件 2)和《工地扬尘、视频设备申请接入表》(附件 3),请各责
任单位督促填报并做好材料收集,按时将材料反馈至生态环境部
门。(第一批工地需于 5 月 24 日前提交材料)
(三)各设备完成联网后,由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设备安装
审核表》(附件 4)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范的,请各责任单位
督促施工单位于一周内完成整改。(第一批工地需于 6 月 4 日前
全面完成扬尘、噪声、视频监控接入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指的监管台工作)
(四)请各责任单位指一名专人负责本次监控设备的安装
及联网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接入说明
2.深圳市建筑工地信息采集表
3.工地扬尘、视频设备申请接入表
4.设备安装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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