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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的效治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1)Z根本的是改革工艺,尽可能在过程中不让毒害废水的产生。如以毒用料或产品取代毒用料或产品。(2)在使用毒原料以及产生毒的中间产物和产品的过程中,采用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并实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消除漏逸,尽量减少流失量。(3)含巨毒物质废水,如含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等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流,以便于处理和回收用物质。(4)一些流量大而污染轻的废水如冷却废水,不宜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处理的负荷。这类废水应在内经适当处理后循环使用。(5)成分和性质类似于城市污水的机废水,如造纸废水、制糖废水、食品加工废水等,可以入城市污水。应建造大型污水处理,包括因地制宜修建的生物氧化塘、污水库、土地处理等简易可行的处理设施。与小型污水处理相比,大型污水处理既能突出降低基本建设和,又因水量和水质稳定,易于保持良好的状况和处理效果。(6)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毒废水如含酚、氰废水,经内处理后,可按容许放规准入城市下水道,由污水处理进一步进行生物氧化降解处理。(7)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毒污染物废水,不应入城市下水道和输往污水处理,而应进行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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