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底前
郑州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工作
☑2023年12月底前
其他省辖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工作
开展重点噪声源调查
编制噪声污染源清单
发布噪声源调查技术指南
☑2024年3月底前
制定印发《河南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 》
☑2024年3月底前
各省辖市完成噪声源清单编制工作
☑2025年1月1日起
适时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 科学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址选线要求。
☑ 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 加强对超过噪声限值的发声设备进行重点监管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突出重点企业监管
深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突出夜间施工管理
推进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打造宁静生活环境
2023年6月底前
郑州市完成国家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调整
2023年12月底前
其它省辖市完成功能区自动监测
建成省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与评价网络平台
郑州市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省级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联网
各省辖市出台噪声污染防治法责任清单,明确执法主体
2024年12月底前
实现全省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数据联网
2025年1月1日起
全省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
☑ 开展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研究
☑ 探索研究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引导相关企业投入噪声污染治理行业
☑ 建立噪声污染防治专家库,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探索开展“宁静小区““宁静道路”"宁静广场"“宁静公园””宁静城市”等系列示范创建工作
2023年7月底前
制定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
2023年12月底前
各县制定发布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清单
★ 建立全省噪声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
★ 妥善处置噪声污染投诉事件,及时跟踪处置和回访,不断改善服务水平
★ 印发年度“绿色护考”工作方案,加强有关部门协调联动
★ 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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