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深圳市在全国*先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 4403/T 63—2020),这一地方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该标准实施以来,深圳市在建项目在标准的指导下,显著提升了工地的噪声管理意识和降噪水平,不仅涌现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还积累了丰富的优秀管理经验。例如,眼科医院二期工程、深圳自然博物馆等21个项目,在标准基础上创新措施,成功获得了“深圳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优秀项目”的称号。
这些优秀项目采用了多种降噪措施,如隔声围挡(声屏障)、设备隔声罩、低噪工艺(如溜槽工艺、拆撑半逆作法)以及低噪设备(如履带式磨光机器人、静压植桩基)等。同时,这些项目还注重与群众的沟通,通过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时了解噪声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建筑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和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制修订,对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圳市结合实际情况对《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新标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编制,并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在结构上进行了扩充,由九章节增加为十二章节,并对附录部分内容进行了增删。新版标准不仅强调了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责任,还新增了群众沟通和噪声监测的要求,以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内部管理和外部沟通。同时,新版标准还更新了各作业阶段的降噪要求,新增了爆破、拆除、土石方等施工作业要求,并更新了声屏障、隔声罩(棚、房)等具体的隔声降噪要求。这些更新旨在指导施工单位通过工艺设备选型或技术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此外,新版标准还丰富了附录内容,新增了附录A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管控指引图和附录B《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模板)。这些附录内容可以帮助施工单位快速、准确地把握建筑施工噪声防控要点,从而更加科学、高效地编制噪声防治方案。
新版标准通过提出“前期准备、沟通协调、噪声监测”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全面提升施工项目噪声管理水平。同时,新版标准还鼓励项目单位积极使用低噪技术、设备,并从“施工场地布置、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行为控制措施”等多维度入手,有效控制施工噪声的产生与传播。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从源头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落实法律法规中关于“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相关要求,新版标准还提出了“特殊规定”,以规范中午或者夜间施工行为。这一规定的实施将实现对施工行为的全链条、全时段规范化管理。
总的来说,深圳市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水平。这一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还将推动建筑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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